为方便2017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学院组织户口在学校集体管理的毕业生填写《户口迁出登记表》,填写地点:唐敖庆楼A201 研究生办公室。于6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户口迁出登记表》交至所在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地为原籍或工作单位,迁移地址的具体写法:××省××市(县)××街道+(单位名称或者原籍所在派出所的名称),无单位的可以不写单位名称,地址要求必须准确。
因已派遣单位无法解决户口且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请持报到证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重新办理派遣。
二、学校办理户口迁移证完毕后,由学院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到所在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领取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根据有关要求,毕业生户籍随档案在毕业时一同迁出。
四、户口迁移是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同学们重视此项工作,避免因《户口迁出登记表》填写错误而影响顺利离校。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保 卫 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