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要求,对未达到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以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经化学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名未达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其他代表性成果体现的创新性水平达到要求,同意申请答辩。
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博士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1 |
2016331024 |
孙金时 |
无机化学 |
2 |
2018331166 |
杨飞虎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03月10日前,联系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于老师,邮箱myu@jl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