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菠菜广告投放平台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校发〔2017271号)要求,为督促、鼓励化学学院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化学学院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将通过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组织开展,现制定《化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如下: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各项基本素质的综合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净加减分三部分组成,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Z=学习成绩A(百分制)×α(学习成绩权系数0.75+综合素质成绩B(百分制)×β(综合素质测评权系数0.24)±净加减分C,其中α+β=0.99C1maxZ=100

1.学习成绩:要求成绩来源于教务处,通过公式算出的加权平均分(百分制)将作为学习成绩的最终数据。

2.综合素质成绩: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根据设置的指标获取,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不少于60分。测评时分为自评、互评、师评、组评四个部分。

其中自评(权系数0.06,由学生给自己评分)、互评(权系数0.08,由学生给班级所有同学评分)为学生本人通过sais.jlu.edu.cn系统进行录入。

组评(权系数0.46),由各班投票产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民主评议小组给出组评成绩单,小组成员签字后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备录入sais系统。该小组应每班级10人,由本班学生干部、党员、普通同学(不少于4人)组成。

师评(权系数0.4),以80分为基准分数,对于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为学校、学院做出贡献的同学予以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对于违反学院规章制度、不积极参加活动的予以减分,最终师评总分数不低于0分。

3.净加减分:净加减分由学生所在学院评测。学院对学生一学年内奖惩情况进行统计,并酌情给予加分、减分。加分、减分的上限均不超过1分。(净加减分各项指标见附件1)。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920

 

  学生各人净加减分指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