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化学学院“天行健”励学金评选办法(暂行)》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评审工作小组初审,确定曲新馨等18名同学参加终审答辩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11月12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赵岩
联系电话:85168435
2017年“天行健”励学金终审答辩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