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推免面试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面试成绩的真实有效性,现就2018届推免面试工作做出如下规定和要求:

    1. 推免综合成绩Z(满分4分),由课程成绩K(满分4分,权系数0.9)、面试成绩M(采用百分制打分,并折算为满分4分,保留小数点后5位,权系数0.1)两部分组成,即Z=0.9T+0.1M,推免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5位;

    2. 面试时间:2017年9月15日12:00;

    3. 面试地点:唐敖庆楼A308室;

    4. 面试形式:面试由学生自我介绍及评委提问两个部分组成,参加面试学生须提前准备3-5分钟的PPT进行自我介绍,PPT介绍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包括大学期间学习、实践情况,拟报学校、专业意向,对拟报专业了解情况,以及读研目的等),在校期间科研情况(包括发表文章、申请专利、大创项目、竞赛获奖以及在校期间其它荣誉、奖励等);面试顺序提前抽签决定;

    5. 面试主要对学生以下六个方面的能力进行考核、提问和评分:

    A基础知识掌握和运用  20分

    B实验知识、技能的掌握,实验安全知识的熟悉程度  20分

    C科研素养及潜力  25分

    D语言表达、表述能力  15分

    E心理素质、应变能力  10分

    F行为、举止表现  10分

    6. 全体评委对每名面试学生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百分制面试成绩;

    7. 面试专家评委要根据考核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分工提问(具体分工情况另附),请各位评委提前做好准备,所有评委对学生回答情况进行评比和打分;

   8. 考察学生A、B、C三项能力时,评委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对于D、E、F三项能力,可根据学生在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时的表现加以评判,也可提出针对性问题进行评判;

   9. 所有专家评委对每个面试学生所打总分的平均分作为学生面试的最终成绩;

   10. 专家评委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评审职责,不得徇私舞弊;

   11. 本次面试采取实名制评分。

 

化学学院2018届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