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2018、2019、2020级成立了经济关注对象认定评议工作小组,经学生申报、民主评议、学院认定等程序,初步形成化学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结果,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赵岩 王家辉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化学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