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5届毕业研究生:
为方便毕业生顺利办理户籍迁移,现将户籍迁移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请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于6月4日8:30-16:00到唐敖庆楼第二教室核对户口页,填写户口迁出登记表。
2、认真核对户口页信息内容,确认无误后,填写户口迁出登记表。
二、相关工作要求
1、户口页需核对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籍贯、出生地。
2、在户口页下方填写清楚毕业生分配地址。如户口留在长春市内的,填写(长春市***派出所);如户口迁出长春市的,按照接收单位要求详细填写,填写(**省***市***派出所,***省***市***大学,***省***市)。
3、迁出户口的毕业生需现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标注本人联系电话,与集体户口页钉在一起。
注:如还未确定是否迁出户口或未确定迁出地址的同学,可待毕业证领取后凭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单独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