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关于批准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教师〔2023〕4号)公布。化学学院于吉红、郭玉鹏、冯守华、孙俊奇、吕中元、徐家宁、李乙、宋志光、杨桦、王莉、朱燕超完成的《三范式、四融合:化学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教学成果,荣获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这是70项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唯一一项化学专业相关的教学成果,也是我院继1993年《物理化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来再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设立于1989年,每4年评审一次,重点奖励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是我国在教育教学工作表彰中设立的最高奖项,被社会各界视为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与最高荣誉,同时也是学科评估、专业认证、人才评价的关键评价指标。截止目前,我院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